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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ps.最后一首诗是《未选择的路》的节选,大家感兴趣可以去看看全诗,也不太长,我记得好像是初中语文一篇课文来着?

陈三省听完,默默思考了一阵,点点头,“你说的对。”

他静静瞧着时学谦,来之前的担心此时已荡然无存,因为他明白,面前的这个人,是不会被击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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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更久。

陈三省有些意外。

最喜欢的事也值得做,但却不最为值得;最值得做的事也喜欢,但却也不是最喜欢的,你们怎么选呢?

时学谦看着看着,就有些失神,如果一棵树能活一万年,那它该经历了多少事情,会不会觉得人间烦闷呢。

吴言建议时学谦可以出去走走,也许能缓解她的精神状态。时学谦本不想出去见人,可想了想,总要做点什么突破自己现在的状态才行,便打报告申请了一辆车,某天半下午的时候出发了。

这确实不是江南那些娇滴滴的鲜花玉蕊所能比拟的韧劲。

怪不得人们用“生,三千年不死,死,三千年不倒,倒,三千年不朽”来形容胡杨精神。

此时的集市已经远不及时学谦上一次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么人来人

后勤部负责给基地人员输送物资,每个星期都会出来一趟,实在很重要的物资则会选择直接派空军过来空投。老葛在后勤部呆了好几年,对周边的环境知道很多。

第134章 无名寺

“但是,我不后悔我选择做的事情。”时学谦朝陈三省微微一笑,说:“我们早就是成人了,早该明白,最喜欢的事和最值得的事往往不完全重合,所以才要取舍选择,总不能两个全要吧?天下哪有这样的美事?对吧?”

过了一好会儿,时学谦才道:“要说一点也不可惜,那是不可能的。”

老葛说:“就是啊,你们每天都忙,哪有空出来。在沙漠里面嘛,不能稍微一渴就咕嘟咕嘟喝好多水,要一口一口的抿,非常渴的时候,喝一口,就放下,过一会儿再喝,不然有多少水都不够你喝的,喝猛了还会水中毒。”

很遗憾我无法同时选择,

车子开到集市上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七八点了,太阳虽然还是悬的老高,却没有了午时的威力,气温稍微降了一点。

时学谦依依不舍的放下水壶,降下车窗,手肘抵在车窗沿上,看曝晒在外面的胡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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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的沙漠上空骄阳似火,越野车碾过的沙地卷起炽热的尘土,大风把沙堆都吹成了凌乱飞扬的沙沫,只有技术娴熟的司机才能辨别正确的出路,就像此时外面同样凌乱动荡的世界一样。

他原以为时学谦会说一些大义凛然的话,但没想到时学谦听到这个问题后却沉默了下去。

——罗伯特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林子里有两条路,

“你是不是总喜欢不走寻常路?”陈三省笑说道,有点调侃的问她:“你没有糊涂吧?那是你首创的突破哎,你就……一点也不可惜?”

大漠中的胡杨是很美的,那是一种雄壮的美,哪怕它们的躯干已经干枯风化,却依然挺拔的屹立在天地间,似乎永远都不会倒下。

“可不能这样,一下子喝太多了会水中毒的,脑袋晕。”司机老葛笑着的提醒道:“时总工来了基地后就没怎么出来过吧。”

“是,就出来过一次,还是凉快的时候。”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让人感觉喝多少水都不解渴。

而我最终选择了人迹罕至的那一条,

离开了全年恒温的空调房,热浪滚滚而来,太阳烤的人脑袋发疼。被|干|燥灼烫的空气包裹着,时学谦从上车开始就一直疯狂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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