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襄公卷二十一起二十五年尽三十一年(5/7)111  舂秋公羊传注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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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之会称国”解云:即上一四年“季孙宿、叔老会晋士モ”以下“会吴于向”是也。

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据聘不足贤,而使贤有君有大夫,荆人来聘是也。)

[疏]注“荆人来聘是也”释曰:即庄二十三年夏“荆人来聘”是也。然则彼亦来聘而但称人,则知来聘之功,不足褒美,今得加文,故怪之。

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与,并也,并季子四人。)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迮,起也,仓卒意。迮,子各反,起也。卒,七忽反。)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迭,犹更也。迭,大结反,更也。更也,音庚。)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祝,因祭祝也。论语曰:“虽疏食、菜羹、瓜,祭是也。祝,之又反,又之六反,注同。疏食,音嗣。)

[疏]“故诸”至“为勇”解云:言其或轻其死,或为勇事,即馀祭不远刑人,谒为巢门所杀是也。注“论语”至“是也”释曰:“论语乡党文。言虽疏食、菜羹及瓜质薄之物,亦必祭其所先,君子有事不忘本也。引之者,证饮食有祭之义。吴子因此祭而得自祝也。

曰:“天苟有吴国,(犹曰天诚欲有吴国,当与贤弟。)

[疏]注“犹曰”至“贤弟”释曰:言天诚有吴而不灭之,我当将国以与贤弟也。

尚速有悔于予身。”(尚,犹努力。速,疾也。悔,咎。予,我也。欲急致国于季子意。)

[疏]“尚速”至“予身”解云:案成十七年左氏传云晋士燮祈死下,何氏作膏肓难之曰:休“以为人生有三命,有寿命以保度,有随命以督行,有遭命以摘暴,未闻死可祈也”昔周公之隆,天不出妖,地不出孽,阴阳和调,灾害不生。武王有疾,周公植璧秉?,原以身代,武王疾愈,周公不夭。由此言之,死不可请,偶自天禄欲尽矣,非果死。今左氏以为果死,因著其事以为信然,于义左氏为短。然则今此谒等亦自祈死,而得难左氏者,公羊此事,直见谒等爱其友弟,致国无由,精诚之至而原早卒,遂忘死不可祈之义矣。犹如周公代死,子路请祷之类,岂言谒等祈得死乎?而谒及馀祭之死,或入巢之门,或阍人所杀,抑亦事非天眷也,岂如左氏以果死为信然,故得难之。然则季子仁者,知兄如此,何不早去?而令三君遇咎自悔者,盖谒等但为密谋,季子不知,是以未去耳。

故谒也死,馀祭也立。(故迭为君。)

[疏]“故谒也死”解云:在上二十五年。馀祭也立,在上二十六年。馀祭也死,在今年夏。夷昧也立。在明年。夷昧也死,在昭十五年春。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者,在昭十五年。凡为季子之故也者,三君皆然,故言凡。凡者,非一之辞。

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缘兄弟相应而即位,所以不书僚篡者,缘季子之心,恶以已之是,扬兄之非,故为之讳,所以起至而君之。季子使,所吏反,下同。僚者,力雕反。长庶,丁丈反,下注同。)

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不为让国者,僚已得国,无让也。)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剌僚。(阖庐,谒之长子光。专诸,膳宰。僚耆炙鱼,因进鱼而剌之。阖,户腊反。庐,力居反。命与,音馀,下“命与”同。僚焉,于虔反,本又作“恶”音乌。剌僚,七赐反,又七亦反,注同。耆,市志反。)

[疏]注“阖庐”至“子光”解云:正以上云“则我宜立”故也。云“专诸,膳宰。僚耆炙鱼,因进鱼而剌之”者,吴语文。自“阖庐”以下,至“去之延陵”皆在昭二十七年。

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兄弟相杀者,谓阖庐为季子杀僚。尔杀吾君,申志反,注“杀僚”同。篡,初患反。)去之延陵,(延陵,吴下邑。礼,公子无去国之义,故不越竟。)终身不入吴国。(不入吴朝,既不忍讨阖庐,义不可留事。)

[疏]注“不入吴朝”解云:正以延陵者,竟内之邑,而言不入吴国,故以朝廷解之。

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故大其能去,以其不以贫贱苟止,故推二事与之。)

[疏]注“故大其能去”解云:言由其能去之,故君子与之。

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据其本不贤其君。)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方以季子,贤许使有臣有大夫?故宜有君。)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故降字而名。)

[疏]“札者何”解云:欲言其名,违贤者例;欲言其字,仍不足其氏,故执不知问。“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者。解云:壹而足者,即庄二十五年“春,陈侯使汝叔来聘”是也。

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缘臣子尊荣,莫不欲与君父共之。字季子,则远其君,夷狄常例,离君父辞,故不足以隆父子之亲,厚君臣之义。季子让在杀僚后,豫于此贤之者,移讳于阖庐,不可以见让,故复因聘起其事。远,于万反。见,贤遍反。)

[疏]注“季子”至“见让”解云:杀僚在昭二十七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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