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挽歌 第26节(3/3)111 盛唐挽歌
公经费作本钱,即所谓公廨钱,用以周转取息,所得息钱作为办公费。
可以理解为官府有存款,交给商人们运作,赚来的利息给官员发工资。虽然隋朝没有存在多少年,但这个制度还是被唐朝的第一个皇帝李渊完完整整的拿来用了。
自武德年间就开始实施,最开始只在长安等大城,后面规模越来越大,作用也越来越大。
曾经,也为贞观之治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到开元年间,公廨钱的利息之用,已经成为补贴财政支出不可或缺的最大助力。
“公廨钱”制度本意在节省政府开支,减轻百姓负担,何以竟会事与感违地困扰百姓呢?
这是因为公廨钱制实行后,官府缺公款无以治事,薄俸禄不能养廉。而一些贪鄙官吏乘机以权谋私,盘剥百姓,用强迫摊派的“抑配”方式举钱生息,年利息率加上劳费、有高达百分之百者。
甚至有“虚立保契,子孙相承为債户”的事情发生。背后官商勾结,使得放贷的公平原则丧失殆尽,老百姓被迫接受超常的剥削。
这并不是简单的地方官府人员贪腐的问题,而是地方财政支出不堪使用,而不得不采取的“另类办法”。
举个例子说,大唐运河沿途州府,都要长时间负责漕运的维持。其间花费的人力物力,并不全是由朝廷中枢负担,甚至大部分都是地方州府承担了。
地方州府的赋税,都交到中枢,或者有财政列编,都是固定款项。中央调拨的运河维护费用不够,地方官府那只能“另辟蹊径”。
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划掉的财帛哪里来呢?答案是公廨钱的利息,换句话说,靠高利贷剥削地方百姓而来。这些沉重的负担,可是不会记录在大唐中枢的税收账册上。
与之并行的,还有各种苛捐杂税,名目繁多。
百姓手中的利益,若是以权夺之,如同猛火急攻,必定反抗剧烈。若是以商夺之,则如同文火慢炖,催之无形。这些都是官府中“不能说的秘密”。
如今郑叔清坦然告知方重勇,算得上推心置腹了。
想想也是,如果让中枢出这些钱,那么李隆基早就破产要去讨饭了!
有事当然要苦一苦百姓,怎么能苦皇帝呢?
开元盛世表面上烈火烹油一般繁华,实则背地里危机四伏。郑叔清所说的,不过冰山一角而已。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郑叔清若是当度支郎,外人或许还以为开元时的唐庭财帛满仓坚如磐石。
但郑叔清作为当事人,却不能骗自己,认为自己升官后就可以摸鱼摆烂。
一不小心,真会死人的!
“如果迁都洛阳,或许还有办法。不然的话,如此积弊,又岂是我这个黄口小儿三言两语可以解决的?”
方重勇叹了口气说道,郑叔清真踏马看得起他。
大唐的情况在这里摆着,有现实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所有的措施当中,唯有迁都是动静最小的。可是,就算现在李隆基想迁都,长安城内数以万计的权贵子弟也不肯答应了。
果不其然,郑叔清哀叹道:“陕州黄河中心有一土堆,号为‘米山’。皆是漕运之船在此倾覆后堆积而成,其间白米如珠,却无人能取得到,无奈看着米粮腐烂于河中央。
漕运至长安之米粮,十损其三,为之奈何?
迁都?若是能迁都早就迁都了,何苦等到现在?还不如不说罢。”
本来心中充满了雄心壮志,一想起这些糟心事,郑叔清立马感觉吃了个蟑螂到肚子里,恶心到了极致。
可是,迁都是不可能迁都的,唐朝灭亡了都不能迁都!
长安乃是大唐的精华所在,没有长安就没有大唐。
“使君,使君!朝廷的调令到了!到了!”
郑叔清的属官急急忙忙的跑来,官帽都跑掉了,被他拿在手上。
“……去夔州刺史,回京述职以待用。”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