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r6-4于远凡(6-4上)(6/10)111 亲爱的,备胎小姐
它胖胖的肚子一扁,往後弹了一下,但脸上还是盈满笑容,随即又回到了原位,就好像什麽也没发生一样。
它是一只跟巧虎长得很像的娃娃,嗯……姑且就称为「盗版巧虎」吧。
盗版巧虎是本店的吉祥物。
同事可红启唇,似还想说点什麽,然而张口却无言,她整个人一僵,定格了。一张浓妆yan抹的脸就僵在那,看得我都有点担心她的妆会不会因为这样绷紧的脸部肌r0u而乾裂脱落。
我叹了口气,完全知道她怎麽回事。
按常理来讲,她会这副模样,通常只有两种解释。
其一,看见店长。
不为什麽,就因为她总是0鱼,这是一种作贼心虚的心态。
而另外一种……
「涂口红又犯花痴啊?」同事唐玮言拿着咖啡托盘,往同事可红的头敲了一下。
是的,花痴。
「肠胃炎!你又敲我!」同事可红抢下托盘,没好气地说。
看着这一幕,我双手一摊,更加无奈了,对於这几乎天天上演的闹剧决定视而不见。
一个肠胃炎,一个涂口红,哈哈,真是绝配!
接着,可以预料地,他们打起来了,而我也一如以往──袖手旁观。
周二,晚上十点,已结束营业,而且在下雨。
既然走不了,那只好勉强当成余兴节目看了。然後……
一秒、
两秒。
结束营业?
那涂可红是看见谁让她犯花痴啊?
叮铃──
我还想着,挂在门边的风铃就响了。
背对着我的咖啡店大门被拉开。
稍稍歇停了涂可红与唐玮言的「战争」。
他们难得有默契地往同个方向看去──我的身後。
同事可红又露出了那副吃惊的花痴表情。
「不好意思,我们已经……」唐玮言淡定地对客人下「驱逐令」,我看见他还偷偷瞟了涂可红一眼,但是对方完全没有发觉。
「我是来找人的。」可惜客人很没礼貌地打断了他。
……依旧很没礼貌地。
客人一开口,我就回头了,也因为我回头了,於是,我这麽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麽要这麽做,总之,一个恍神又回神的瞬间,我已经这麽做了,无可挽回地……
「哇靠!花乐乐!我都不知道原来你是这种行动派的啊?!」涂可红夸张地尖喊,有点刺耳。
「……花乐乐你是变态还是有病?见人就抱?小心被告ao扰!」就连向来冷静的唐玮言也不可置信,讷讷了几句。
接着,最後一句,是此刻被我抱在怀里的「客人」说的:
「夫人,你又犯病了?」
……用着他那一贯欠揍的清冷嗓音。
最後,我带着同事涂可红与唐玮言的诧异目光,跟着袁绍钦走出了店门,自以为潇洒又帅气地没有留下半句话。
然而,帅,总是有代价的──
「呃……」现在是什麽情形?
当我走出店门,看见外头的景象时,脑袋瞬间一片空白,後半段的话让我给冻在了喉头……。
滂沱大雨下,对面昏暗的街角处,站的是一群舞刀弄枪的黑衣人,水雾迷蒙,虽然无法看清,但第六感告诉我,他们各个都是凶神恶煞,并且目标就是我。由於夜已深,这里又是属於乡下的偏僻地区,而且还下着雨,路上早已不见人影。
一盏坏了的昏h路灯映下,忽明忽暗地打在那一行人身上,伴随着雨势磅礡,气氛霎时变得诡谲而危险。
「来这麽快……」袁绍钦低喃。
雨声很大,他的声音很淡,却还是清楚地落到了我的耳里。
来……这麽快?
什麽东西来这麽快?!
我抬眼,目光一转,蹙眉,张口想问,想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可是同时,他也正好低眼,於是风雨里,我们恰好对上了彼此的视线;於是风雨里,我们的眼底也恰好映上了彼此的面庞。
说时迟,那时快。
赫然,一道闪电骤降,世界瞬间一亮,连带着眼前的人也一起。於是,很凑巧地,在那个世界亮起的瞬间,我刚好看见他唇边扬起的弧度,似笑非笑地,然後又在世界暗下的同时,听见那道熟悉的清冷嗓音,如是,悠悠飘来:
「夫人,要是把你丢进那群人里,你觉得你的生还率有多大?」
轰隆──
一声,闷雷划破天际。
随即,他的视线自我身上移开,往更远处望去,然後用很理智的口气,说着一点也无法让人理智的话:「来了。」
当时我甚至都还没从他上一句话中反应过来,下一句就这样让人措手不及而至。
「……蛤?!」我愕然。
接着,回应我的,已然不是袁绍钦,而是身後──
「少帮主、少帮主夫人,请留步。」话虽说得客气,但是字里行间却明显给人不可置否的霸气。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我发现袁绍钦还真的「留步」了!
……不是啊!
尼美啊!通常这种状况不都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的吗?!
「夫人,我记得你挺能打的是吧?」
这是,黑衣人蜂拥而上前,袁绍钦给我说的最後一句话。
我囧。
……真是你taade,有够靠北!
於是,我第二次看见袁绍钦打架,挺震撼的。虽然上次也看过一次,但是那三个软脚虾实在太弱了,连我都随便就解决的阵容,哪够看?
只是观赏归观赏,基本上我还是有帮上忙的,也是扁了几个小咖,虽然根本连袁绍钦的车尾灯都看不到……。
因此,当我们真正被带到警局的那一刻起,我便後悔了。
刚才根本就taade不应该cha手!
袁绍钦神手一抄,二十几个人被打得惨兮兮,就算我不出手,他也绝对有能力独自解决的!而不会像现在这种情况,ga0得好像我也是他的帮凶之一,一起被带回警局侦讯问话。
可恶!刚才就应该落跑的!
然而,现在才意识到这点的我,已经太迟了。
一切,已成定局……
「你姓花?」侦讯我的,是一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年轻男警,他嘴里还叼着一根bangbang糖……看起来有点脑残。手里拿着一枝原子笔,不停地在记事本上写写涂涂,在问到我姓名的时候,突然有些讶异地抬眼,朝我望来,「本名不会是叫花乐乐吧?」他说。
然後顿了两秒,接着又自己笑了出来,自言自语,低喃道:「哈哈,怎麽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呃……我就叫花乐乐。」怎样?有困难吗?笑得那个弱智样是怎麽回事?看着他那副陶醉在自己世界的脑弱表情,我淡定地向他宣布这个事实。
话音落,他的笑戛然而止,愣愣地向我望来,视线在我身上伫足。
一秒、
两秒。
「原来是花警官的nv儿啊!」他像抓到了什麽小把柄般,幸灾乐祸地说。
我不知道为什麽他看起来会那麽幸灾乐祸,总之感觉就是在幸灾乐祸。
不过,关於我的「不知道」,那也是在我爸出现在这里之前的事了。
「花乐乐,你打群架?」
这是花爸出现在警局後,给我的第一句话。
……我靠,这次真的会被袁绍钦给害si啊!
依旧在警局。
现场气氛从刚才花爸的那句:花乐乐,你打群架?
之後就呈现一片冰冻的状态。
现在,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我的心情──冤!
冤到掉渣!
我根本什麽状况都还没ga0清楚,就莫名其妙跟着袁绍钦打了一架,然後就莫名其妙被带到警局了啊!
「师父,你nv儿很猛哦。」
侦讯我的bangbang糖男警忽然抬眼,朝花爸望去,然後冒出这句话。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知怎地,我怎麽看怎麽像他是故意在挑衅花爸的。
於是,现场气氛因为bangbang糖男警的这句话,又陷入了另外一个更加冻结的状态。
眼见局势不对,尤其当我看见花爸明显一僵的表情时,情急之下,抓走bangbang糖男警从刚才就一直拿在手上涂涂写写的记事本,喊了一句:「你闭嘴啦!」怎麽总觉得他这种态度是想要惹火花爸啊?!这情况对我很不利!
bangbang糖男警挑挑眉,一脸苦恼地看着他空空的手,若有所思,喃喃了一句:「还差一把剑呢……。」
……蛤?
还没反应过来,花爸就将我拿在手上的记事本拽了过去,瞥了一眼,然後蹙眉,又把记事本往bangbang糖男警的方向丢了回去,沉声道:「工作的时候就该好好工作。」
呃……蛤?
bangbang糖男警有惊无险接下记事本,露出看似已经忏悔过的傻笑,但一看就知道根本没有。他搔了搔头,拿下含在嘴里的bangbang糖,漫不经心道:「意外啦……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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