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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那也是你看着我有用,你才对我好的,我们之间本来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你拿那些事情来说,简直是可笑。”

她觉得,他才是真正的可笑。

前世的时候,一直到死,她都恨不得看着他倒霉。

而如今,看着阿姐挡在他面前的身影,陆明琅突然之间明白了他狼心狗肺的原因,原来,早在自己认识他之前,他就已经被阿姐搭救过了。

怪不得

怪不得他原先跟着她的时候都好好的,看到她对付阿姐,他才跟疯了一样,报复她,原来阿姐才是他心尖尖儿上的人。

陆明琅冷漠的看着他,他这会儿还是一个又穷又可怜的小乞丐呢,浑身上下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出一两银子出来的可怜虫,她冷眼旁观着,看着阿姐是怎么替他说话,又是怎么善解人意的给了别人银子,让别人不再为难他,甚至还贴心的给了他银子,让他日后莫要再偷旁人的东西了。

她看见秦牧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看着阿姐的时候满眼动容,她一点不觉得这一幕有什么好看的,只觉得刺眼。

帮吧帮吧。

反正,这一世,她要跟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划清界限,她才不要跟这种人染上半点关系——

想到这里,陆明琅微微一顿,不对!

她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秦牧在沦落街头乞讨为生的时候,有一个跟他关系很不对付的另一个乞丐一直针对他,为此她还特意替他出过头,前世里,她再次沦落的时候,还曾经遇到过那个乞丐,她记得,那个乞丐已经功成名就,她以为对方会报复自己,可是没有。

他神色复杂的看了她一眼,却没有落井下石,而是给了她一些银两,和她说了一句:“前尘往事,皆是过往云烟,望你日后好好生活,莫要再看走了眼。”

她当时不解,为什么,她真心对待的人总是辜负她,而她曾经欺负过的人,反而对她报有善意,而后,在知道自己只是一本书里面的角色之后,她才从读者的评论里面找到了答案,原来,那个乞丐其实一直都喜欢她,也是因为喜欢她,才不断地和秦牧作对。

想到此,陆明琅在秦牧即将离去的时候,悄悄地喊了自己的人尾随着他,让他们注意一下有没有一个皮肤黝黑,长相帅气,别人都叫他裴哥的人。若是找到了,一定要差人来通知她。

她原本以为自己要过上好几天才能得到消息,哪知道,人才跟着秦牧走出去不远,就有消息传了过来,说是秦牧刚走过了街道,都还没走上都远,就被一伙人堵住了去路,而领头的那人,面容长相与她形容的无二。

陆明琅连忙提着裙摆跑了过去。

“明琅?”

陆娇娇跟在她的身后都来不及跑,眼看着陆明琅冲出街道朝着外面跑了过去,陆娇娇气喘吁吁地跟在后头追着,眼看着快要赶上了,远远地,就看见几个男人将自己刚才救助的人围的好好的,看上去像是要打他。

陆娇娇心一提,第一反应就是陆明琅是心地善良,想要把那位叫秦牧的带回去,她原先也是这样想的,只是,他看着对方的眼神中带着狠厉,她有些惧怕,没敢真的开口。

然而,等到她走近了,才发现事情与她所想的并不一致。

她那个改了性子的妹妹,眼神死死的盯着那围堵着秦牧的少年,张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看上你了,不知你是否愿意随我回去,做我的贴身侍卫?”

她瞥了一眼那少年身边的三个人,点着他们道:“你放心,我既然要了你,你的兄弟们我也不会落下,到时候,我让人将他们安排在府上,好吃的好喝的供着,就算当不了二等侍卫,吃穿却是不愁的,你看如何?”

陆娇娇:“???”

以为她来帮着自己的秦牧:“???”

那吊儿郎当的站在她的对面,眼神跟个狼崽子似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眼神却很亮,他生的俊美,但是,不是如同哥哥那样温文尔雅的俊美,也不是王爷那种高高在上的贵气,少年身上带着狠厉,带着戾气,他一身的粗布衣裳,甚至都打着补丁,却掩盖不了周身野蛮的野性。

陆娇娇不喜欢他,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少年,比刚才那个叫秦牧的还要可怕,还要难驯服,他的眼神,和狼没什么区别,她小小的拽了陆明琅的衣袖,想要劝她,却又不敢开口。

陆明琅却深深的看着他,和他四目相对。

良久,他勾着唇,轻轻地笑了一下:“你的贴身侍卫?有银子么?”

“有!!!”

如她这般家室的,她的贴身侍卫,一个月至少二两银子,陆明琅张口就是五两银子。

他:“有吃的?有喝的?”

“都有!!!你想吃什么,我这就让下人们给你备上。”

少爷终是咧嘴笑了:“好!我跟你回去。”

“凭什么——”

少年那边同意了,秦牧却忍不住吼了出声,见所有人都盯着自己,他不可置信的看着陆明琅,又看着裴臣,满眼不甘:“他一个乞丐,他有什么资格去相府当差???”

陆明琅挑了挑眉,她转身,一直到这个时候,才把视线落在了他的脸上,她若有所思的盯着秦牧看:“阿姐仅是救了你,可没有和你说过我们的身份,你是如何知道,我们是相府出来的呢?”

秦牧的身体狠狠一顿!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情急之下说出来的一句话,竟然分分钟被她抓到了把柄。

可是不应该啊!

前世的她,一点都不聪明的。

不仅不聪明,她给他的感觉是又蠢又坏,她所谓的救他,在他看来不过是在可怜他,她所谓的对他好,不过是拿他当一条狗一样,她哪里都比不上她阿姐,她阿姐温柔,大方,美丽,如同天上的仙女一样,而她,她一个沦落青楼的风尘女子,她拿什么去跟她姐姐比?

她还非要去争夺她阿姐的东西

秦牧想到那些,就特别的厌恶她,刚才在路上再次被娇娇救下的时候,他其实是看见她了,他装作不认识的样子,反正这一世,他不会再跟这个贱女人有任何瓜葛了。

看到她过来的时候,他第一反应就是,她肯定是又看上他了,要把他带回去呢。

笑死!

他都看见娇娇了,他都没有开口让娇娇把他带回去,她一个庶女,她凭什么?

所以他冷静的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着,就等着她开口的时候,好好地拒绝她一番。

哪知道,陆明琅确实是提出把人带回去了,但是,却不是他,而是——一一向和他不太对付的裴臣。

秦牧咬着牙:“你知道他是谁么?他那样一个下贱的乞丐,一个卑劣——啊!”

话还未说完呢,陆明琅扬起手,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

秦牧头一歪,不可置信的看向了她。

她打他???

她竟然为了一个下贱的泥巴种打他???

秦牧整个人都呆愣在原地,陆娇娇直接吓傻了,她飞快地走上前去,抓着她妹妹的手:“没打疼你吧?”

陆明琅:“”

秦牧:“???”

被打的明明是他啊!!!

陆娇娇抿着嘴,看着他的眼神不悦,这哪里来的乞丐,自己救了他,他不知道感恩也就算了,竟然还对着她家好妹妹出言不逊,这也就是妹妹她心直口快,直接亲自动手了,换成是她,她少不得要让侍卫们好好教训他一番。

裴臣全程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的看着,看着秦牧吃瘪,看着秦牧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没有什么比这更加好看了。

陆明琅甩了甩手掌心,冷笑了一声:“今日是第一次,我且放过你,下次,再让我听到你对我的人出言不逊,我定不饶了你。”

说完,她朝着那桀骜不驯的少年看了一眼,少年款款的走到她的身边,陆明琅点了点头,率先走了出去:“我们走!”

转身的时候,看都没看秦牧一眼。

等到他走了,裴臣附身,在秦牧的耳边说道:“你前日在巷子口喝醉的时候还和别人说,别小看你是个乞丐,哪怕是相府的千金,也不是你玩弄的一条狗我虽然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勇气,敢说这种大话,不过,现在看来,连你口中的一只狗都不要你了,你岂不是,连狗都不如?”

“你!”秦牧咬着牙:“你以为你被她带回去就有什么好下场么?”

“好不好的,看你这么生气,也值得了!”

裴臣懒懒散散的跟着她回到府上。

陆明琅根本就不是秦牧所说的那样,她对他好的要命,不仅让人给他定制了衣裳,还特意给他和他的兄弟安排了寝卧,就靠在一起,左右屋的距离,她说连他的兄弟都安顿好,就真的安顿好了。

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裴臣想着陆明琅的样子。

和秦牧那种家境落魄才沦落街头的人不同,裴臣打一出身,就是一个下贱胚子,用别人的话说,他天生就是一条贱命,娘亲在妓院里面生下了他,就连接客都是让他躲在衣柜里面的,他那个时候不懂,躲在衣柜里面偷偷的看着,看着那些满身肥肉的男人,是怎么的压着他的娘亲做着这种事情。

他看不懂,但是他觉得恶心。

不是恶心他娘亲,是恶心那些事情,他觉得好脏,好恶心,以至于哪怕是成年了,身边的兄弟们全都开了荤了,他都没有碰过女人,因为他每次想到那些事情,就会想到自己娘亲被人压在身下的场景,他就开始反胃,恶心。

所以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娘亲是个什么货色,他自己又是一个什么货色。

他无所谓这些事情,在他看来,能活着,就已经是上上签了。

这也是他厌恶秦牧的原因,秦牧打从认识他们以来,就把厌恶写在了脸上了,他看不起他们,他无所谓,反正,这个世界上也没多少人看得起他,但是,他秦牧算个什么东西,他一边靠着大伙儿的救济,吃着大家的,用着大家的,还嫌弃大家,那他就不能忍了。

他要真那么清高,他滚蛋啊!

要饭的还嫌饭馊?

裴臣想到这里,又忍不住的飘到了陆明琅身上,他见过形形色色的女人,或谄媚,或清冷,或高傲,却没有一个如陆明琅这样鲜活,对,就是鲜活。

她生的好看,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但好看真的不至于入了他的眼。

真正让他忍不住惦记的是她那双眼睛,她眼睛里面写满了欲望,不是对金钱的欲望,是对自己的欲望。

她不喜欢秦牧,就肆无忌惮的践踏着他的尊严。

她好像很喜欢他,就好吃的好喝的供着。

她干任何事情,所有的出发点全都在于她自己喜不喜欢。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她这样的世家女子,跑起路来跟个乡野间的野丫头似的,她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怎么想她,她就只管做她自己。

就是不知道她这样的女子,是怎么突然对自己另眼相看的。

裴臣迷迷糊糊的想着秦牧说的他不会有好下场,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次日一早,他很早就起了床,兄弟们都被分到了院子里各个地方当差了,大家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就先走了,裴臣去了陆明琅的院子外面,他记得陆明琅说过的,要他当她的贴身侍卫。

既然是贴身,他自然是要跟着她的。

院子里的丫鬟们似乎是已经得了命令,看见他也不觉得意外,只说小姐还没睡醒呢,让他先回去休息,什么时候小姐醒了,他再过来。

裴臣不敢怠慢。

他安静的站在院子门口,一直站到晌午都没有动弹。

陆明琅听说的时候正在吃点心,她是那种吃不胖的体质,嘴馋的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从来不苛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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