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一条小狗叫小余(2/3)111 一个Dom和一只小狗的五年
不是,卖我卖得那么光明正大啊。
像是训巴普洛夫的狗一样,他一出现,我便感情泛滥,再接着心甘情愿地交出肉体。
喂给小余,小余嗅嗅扭头就走。
小余很好养活,吃剩的饭菜,卖不完的水果,全进他狗肚子里了。
有天周末,我买完水果回来时天快黑了,我看见我家门口挤了一堆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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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便已经和小狗纠纠缠缠几年了,在我阳的时候,我也想过我们乱七八糟的关系。
刚刚睁眼的孺慕湿润的眼睛一下便让我想起了我踹出门的小狗。
大概是过了半年,在太阳逐渐让人融化的时候,某天午后,我刚醒来没看到小余,出来到门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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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一堆小朋友和一个大叔之间,又显得很滑稽。
小余是真的乖啊,喊一声嘬嘬嘬,小余,过来,它摇着尾巴就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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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特喜欢喂小余吃苹果。
但是看这一堆小萝卜头哀求的眼神,真的很难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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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悠悠过着,好几月修身养性的生活我变得温和。
说实话,我其实不太想养的,因为小奶狗的眼睛。
他把头埋在我的肩颈,他说,
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腻味的人,三分钟热度实在是最好的形容。
哥,我好想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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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掰着小余的狗嘴,给它硬塞了两口,气的它晚上都没回屋睡,第二天我就把它狗窝扔出去了,晚上它又叼回来睡,还是这只狗比较乖啊,至少他知道家在哪里。
我甚至感觉他比我更适合当do了,这种精神操控,d谁干的出来。
小余吃了很多苹果,小狗就很不喜欢吃苹果,他说这是种无聊透顶的水果。
原来是一只流浪狗留下的,小朋友发现时,大狗已经被人毒死了,留下一窝小狗,也都奄奄一息,只剩下这一只了,但是家里都不让养,想着最近和我比较熟悉,几个小朋友一合计就找上我了。
啊,到底谁是狗,倒反天罡。
我可以说是僵着脸接过小狗,看起来很是郑重庄严。
我企图把脚收回门来,一定是我左脚迈门的方式不对。
我嘴里还喊着小余,看见家面前屋檐下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人抬头的时候,我脑子都炸了。
为首的小女孩把手里的东西往我面前一递,是一只小奶狗。
不过四条腿的倒是乖很多,照顾着别让它死,它就长得很快,小萝卜头们来得更加勤了,吵吵嚷嚷的还有小狗的呜呜声。
是小狗,傍边的是我曾经在俱乐部的主管。
他说,人给你带到了,我走了。主管上车就溜了,留下我和小狗面面相觑。
后来,我还开始卖水果,整了个三轮车,去批发市场拉一车水果就到集市上买。这里的人多说方言,我学很久,也才勉强沟通,所以卖得艰难,后来我学会了,周末的时候跑到中学门口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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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什么老太婆卖的死老苦瓜,狗都不吃。
养小狗真的很难,无论是四条腿的狗还是两条腿的。
哦,小狗还特讨厌一切苦的东西,咖啡巧克力直接在黑名单里面,苦瓜苦笋更是直接质疑它的存在必要性,我倒不在意。
晚上和猪肉炒,啃了一口,我差点哭出来,比我命都苦,肉也是,寡淡苦涩的肉让人想起村头的鳏夫。
说粗暴点,我是不是真的把脑子跟随精液射进他屁股里了,以至于一看见他我就没脑子。
我想起来的时候特地去市场买了苦瓜,还有苦瓜种子。
我在这里举目无亲,语言不通,除了房东,第一个交好的人,居然是个孩子。
青天化日之下见鬼了。
我的菜园子玩,叽叽喳喳很热闹。
但小狗总是在我习惯他的存在的时候消失,戛然而止,在我习惯他的消失的时候又突然出现,反复捶打折磨我的神经。
时间终究还是将
小狗瘦了很多,甚至有点脱相了,他蹭过来到时候骨头都膈人。
我给它取名叫小余,因为前小狗名字里最后一个字叫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