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6章 受害者视角?这是加害者视角(2/2)111  诡异降临?还好我是十殿阎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好吧,你确实是精神病友。”

“等跑出一段距离后,我就好心的将她的孩子一块块的还了回去,你们猜怎么着?那个母亲高兴坏了,非要感谢我,我不愿,对方就在背后追着,太执着了。”

“果不其然,这位母亲顿时不等了,以每秒十几米的速度疯狂追赶我的车辆,一路上还在不断说着话,我听到了,她是在感谢我抱着她的孩子赶路。”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说到这,沈健的语气也变得惋惜起来。

他无法反驳。

沈健右边眉毛挑起,意思很明显:你就说这经历恐怖不恐怖,残忍不残忍吧?

“之后,车正开着,我又在路上碰到了一个求救者,是一个因为司机肇事逃逸而倒在路边的可怜人,他也在向我求助。”

不过你这不是精神病,只是单纯的凶恶和残忍吧。

沈健惟妙惟俏的说着。

虽然有一点艺术加工,但这无伤大雅。

你他妈这自己当加害者的经历可还行。

“你们也知道,我是一位医生,天生就爱好帮助别人,更不忍心看着一位母亲大半夜在路边苦等,于是……我抢走了她的孩子,并驱车赶路。”

3号病人艰难承认。

这经历还真特么的残忍。

毕竟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似乎在想着什么。

3号病人:……

略微沉吟一下,开口道:“有一次我开着车在兜风,路上刚好碰到了一位正在路边求助的妈妈,她抱着小孩,拼命向我招手。”

他歪着头看着沈健,左边眉毛挑起,虽没说话,但那眼神仿佛在说:这也叫恐怖经历?

“而我又懂得一点急救技巧,在经过艰难的抉择之后,我最终还是踩死了油门,从他身上撞了过去,让他没有痛苦的走去,谁知,那位母亲还跟着,没有办法,我也亲自送走了那位母亲。”

“没有办法,我只能想出一个极端的主意,那就是再将对方的一条腿碾碎,这样打电话求助时,伤情就达到了让医院最快出车的标准。”

我说恐怖,残忍的经历,指的是我们作为被害者的经历。

恐怕就是在场的所有病友的经历相加,也找不到,不然均订都不动了,那个字数都是一样的,三章也有差不多11000字

就连3号病人也嘴角一阵抽搐。

听完沈健所说的“恐怖”,“残忍”的经历,在场的所有精神病人都傻了。

喃喃。

虽然这不是精神病,但对方能干出这么残忍的经历,说他是精神病,有人反驳吗?

“可你们知道吗?我开的是跑车,副驾驶位上又有人,我根本无法救治他。”

“可按照这个速度,医院最快出车也得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啊,对一个双腿都被碾碎的人来说,这一个小时基本就宣判了死刑。”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