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9/10)111 千里送母屄
郁闷了,得了个「千里」,千里送母屄的千里。我很不爱听,纠正过多次,但没啥用。因为这外号早就传开了,除非我逐家逐户上门去说,否则就只能这样了。山村里基本没有娱乐活动,村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八卦别人。我不远千里,送妈妈回村,这事可是近年来全村最大的八卦。那些村民,岂会不放入口中,翻来复去的议论、谈笑、传谣。在他们的口中,我是穷鬼,我父亲是穷鬼,妈妈为了享受富足的生活,就抛弃了父亲,我为了跟着妈妈享受富足,也背叛了父亲,送妈妈回到这村里。村长只是看在妈妈的面子上,才发善心收留了我,让我得以留在莘家,做个野种儿子。甚至还有个更离谱的谣言是说,顺玲早已经被我献给村长充实后宫了。我和顺玲听了,都是既愤怒,又无奈。乡下人爱嚼舌根,是生活环境所决定的,根本无从辟谣。……我和顺玲都很心累。便少出外了,终日留在莘家里闲着。这莘家是个很守旧的旧式家庭,家中女眷是不许随便离开内宅的。妈妈纵然是当家主母,也没有特权。不过倒是有个例外情况,就是每日早晚两次,女眷们可以出来前厅,给祖宗神位敬香。虽然妈妈和我同住一个家中,但要见面的话,每天也就只有这两次机会而已。倒是顺玲,不受任何约束,可以随便进出内宅,想怎么陪妈妈、陪多久都行。而实际上,顺玲也几乎是成日呆在内宅里,入夜才回到前院来安歇。我对此倒是没多心,毕竟有妈妈在呢,那莘长征再好色,也不可能在妈妈眼皮子底下,勾搭顺玲。说起来,顺玲对妈妈的感情,其实不太深,按理是不太可能终日陪侍妈妈的。但由于内宅的环境、条件,实在比前院好得多。所以,顺玲就贪图那享受了。内宅条件有多好呢?这样说吧,和前院相比,就像两个世界。前院这儿,就是个养殖场,鸡鸭畜牲随地走。而那内宅,才是住人的,虽然同样粗陋,但起码干净,没有随走随拉屎的肉畜。甚至还有绿化,如果那四株枣树算是绿化的话。以上只是环境,还有饮食日用。内宅的饮食,每顿都是有肉的。非饭点,也有吃不完的干果、零食。几位悠闲无事的女眷,就聚在一块儿,吃吃零食,唠唠闲话,玩玩游戏,嘻嘻戏耍。这种热热闹闹的小日子,过得实在惬意无比。对比起城里的生活,妈妈就更喜欢在这儿过了。就连顺玲,也是渐渐适应了内宅里的生活,所以才呆在里头的时间才越来越长,都不怎么出来陪我了。初时,顺玲进内宅的初衷,其实是想给我带点好吃的。因为平时我吃的饭食,其实都是内宅吃剩的剩菜剩饭。当然不单止我,其实所有婢仆们吃的,都是剩菜剩饭。我最初是很不忿的,那莘长征凭啥把我当成是奴才了。但再不忿也是没个屁用的,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顺玲劝我忍耐,又时时进入内宅,去蹭饭,顺便顺点好东西,带出来给我。于是就这样得过且过着。过得久了,顺玲倒是渐渐喜欢上了内宅的生活,白天都不咋出来陪我耍了,到得入夜后,方才回来安歇。我是能理解她的。因为,就算回到城里,如此多样而充裕的饮食,也是十分难得的。在城里,吃饱饭是没问题,但想吃得美味、吃得多样化,就难了。因为城里一直在实行严格的配给制,啥都要按票购买,有钱没处花、有权没处要。反而这闭塞的山沟沟里,成了配给制的漏洞,只要山里能产的,那莘长征就能弄回家来。这些天来,我就亲眼见过好几次了,外面那些村民,挑着、捧着、提着各式土产物资,给莘长征送上门来,还送得卑微极了,点头哈腰的,好像很怕莘长征不肯收似的。看得我都暗自感叹,我父亲那种城里的小干部,真是拍马也比不上这山沟沟里的土皇帝啊。不只是吃拿卡要比不上,权威也是远远比不上。每隔个几天,那莘长征都会带着枪队,持械巡游全村。说是巡视村庄周边有没有野兽入侵,但实质上更像是向村民示威,炫耀武力。那枪,可不是猎户用的土枪,而是解放军用的制式步枪。区区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居然拥有几支军用步枪,实在叫人费解。我估计就是和苏联闹崩的那时候,中央下发了文件,让基层各自逐渐民兵队。那时候各地武库都向基层开放了,大量枪支弹药流入民间。只是没想到,就连这闭塞的山沟沟,都趁机捞了几支步枪。是莘长征捞来的。那年头,那莘长征也就十来岁吧,居然就拥有这见识、这魄力,当真不可小觑。而今时过境迁,山外的各地民兵队,早已解散多年了。而这山沟沟里的,仍被莘长征强行保留着。每隔几天,他就带队巡游。每次巡游,其他民兵都是骑着骡子,或驴子,背着长步枪。独他是骑着高头大马,腰插匣子枪。那匹马,不知他是打哪弄来的。倒是那支匣子枪,听闻是他爷爷的遗物。他爷爷当年死在长征途中,待解放后,其战友送回了遗物。其中就有那一支匣子枪。大可以想见,他本身就是长征英雄之后,又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队人人持枪的民兵队,满村子的晃荡,炫耀武力,是多么的威风凛凛。莫说那些村民,就是我,都是心生敬畏的。在这儿逗留日久了,看多了那些场面,又是吃拿卡要,又是炫耀武力什么的,使得我这心里,都不禁对那莘长征产生了一种自卑的情绪。我最大的优越感,是我父亲的干部身份。可是,身为干部的父亲,比起那莘长征,实在是差得远了。这种落差,击溃了我对莘长征的抗拒心,使我渐渐的认同了,他确实是妈妈的良配。妈妈抛弃父亲,执意回来此地,确实是对的。那莘长征不仅比父亲有排面,更比父亲顾家。我就没见过那莘长征夜不归宿的,晚晚都在内宅,和几位女眷玩乐。出外有排面,回来又宠妻妾,这种男人,哪个女的不爱啊。……这些天来,我在观察中,渐渐认同了莘长征,认同了妈妈的选择,在为妈妈感到欣慰。却忽略了个事,不单止我有眼睛,顺玲也有。顺玲也在耳闻目睹之中,渐渐的对莘长征有了亲近和崇拜之感。顺玲是很慕强的,她之所以嫁给我,大概就因为我父亲是干部。而今,她遇见了更强力的男人,还朝夕相见的,岂能不动心思。加上,那内宅里,还有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二姨太麦娘。那麦娘是个眼利人,眼瞅着莘长征对顺玲有色意,而顺玲也对莘长征没甚距离感,就拾掇起拉皮条的破事了。倒不是她喜欢给莘长征塞女人,只是她想恶心一下妈妈。她向莘长征献计,用一头骡子诱惑顺玲。下山的山路太长了,是要骑骡子的。我还好,咬咬牙也能坚持,但顺玲就够呛了。而我们带来的那四头骡子,都被妈妈当作嫁妆,归入这莘家了。而这山沟沟里,纸币是不好使的。我们当初都忽略了这一点。于是,此时就被那麦娘拿出来搞事了。顺玲听了,心里暗骂那麦娘无耻。但左右想想,也没拒绝,答应了。顺玲早就对那莘长征生发了少女情怀,并无多少抗拒,况且将来下山时,确实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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