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页(2/2)111 霸总的大哥[穿书]
路席:我喜欢骑大马;
路席也丝毫不会怀疑边序是在说大话。毕竟他真的很厉害,在去年路席在他那里蹭饭,大多数时候都是早餐,可就那么一个月,他总是变着花样来,没重复过。
行。边序不动声色地深吸一口气。
于是他想了想,另一只也抓住边序的皮带,试探道: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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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席乖乖坐下,嘴上不忘询问:那怎么连个菜单都没有?一般小炒店都有菜单。
为了不被当街脱裤子,边序最后把路席的两只手都抽出,按在自己腰间两侧,言简意赅地说:抱我的腰。
想着路席又四处张望,今天是刚开业吗?其他客人呢?我是第一个吗?
边序打开卷帘门,顿时整个小店面貌映入眼帘。
越过繁华街道,走过无人小巷,他们终于抵达目的地。
浅黄色电动卷帘门,门口连个招牌和额匾都没有,又地处最角落,这里,能赚钱吗?
所以路席完全相信边序做得到!
边序:是的,我叫大马
小店装潢很简单,除了白墙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路席也猜不出来这是要干什么只能问他:你这是要开什么店啊?还是烧烤吗?
因为有头盔压着,路席额前的小卷毛才没能变成大背头。
可能他们磁场,天生就契合。
路席傻乎乎抱上去,机车在马路上飞驰时,他有一句话要说:好他喵有安全感!
整整三十秒以后,他缓缓地用右手抓住了边序的腰带。
作者有话说:
181cm的路席贴在193cm的边序背后,也能小鸟依人。
他哭笑不得再次回头,你怎么不把我当马骑?
他自信从容的模样,让路席对他又多了一些敬意。
下车了。
而且没有一个不好吃!
会有一天,让你真的把我当马「骑」。
边序:?
他摘下安全帽理了理略显凌乱的头发,然后抬眼打量面前这家外表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铺子。
他觉得以边序做什么都好吃的手艺,有点屈才。不过他做的烧烤这么好吃,也能赚钱吧。
并还大声报告:我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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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用抹布擦桌子的边序闻言抬眸看他,嘴角漾开一抹浅浅的笑容,肯定地回答:是。你是第一个。
路席一听就来精神了,他还有这种特殊癖好?
第17章
只要你说得出口来的,我都能给你做。
不是,小炒。他简短地回答,招呼路席进门,拉开椅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