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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

雁南的天气不好,喝了这个才不容易生病。

连喻是打定主意要带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认为她一定不会拒绝。然而如今被拒绝的这样干脆,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连喻点头。

就这个?

方婉之看着骤然出现在面前黑糊糊的药碗,非常的困惑。

连喻就很老实的实话实说。

方婉之眨巴了两下眼睛。

连阁老轻松愉快的一点头,很喜欢方婉之的伶俐,然而下一句他便不喜欢了。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样,都是身边儿的人,习惯了带着,就总想带着。

连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会儿,发现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就自去后厨端了一碗过来。

☆、第三十章 大堰第一傻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方婉之继续收拾东西,埋头叠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

诶,你喝了,东西等会再收。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他,看着,看到他跟王守财都犯了困,又一声不响的接着收拾那堆烂摊子去了。

之这里,却换做了完全的直白。抱着猫往跟前凑了凑,他对方婉之道。

我不想喝。

方婉之也不问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端着胳膊站在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样子让连喻想起了年幼时的私塾先生。

方婉之正在收拾东西没工夫搭理他,随口哼哼一声算是应了,也不知道听清楚了没有。

方婉之挑眉。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开始端起胳膊仔仔细细的端详他。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然后四下看了看,找着挡箭牌似的拎起手里的肥猫王守财也去。

这东西熬着的时候就有股子苦味儿,再者,她为什么要喝这个啊。

你去将汤药再盛一碗来喝。

所以说跟聪明人说话就是不累么。

皮皮不在,路上没人照管我了。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因为方婉之说。

我不去,那地方总下雨,天气坏的很。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他没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又因为长久的不跟女人接触,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没名没分的带着一个姑娘在身边是件很唐突的事情。

雁南?

你为什么要带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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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带我去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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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喻就将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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