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页(2/2)111 穿到十八年后成顶流
不过脑子里想着事,这孤寂感也就微不足道。
当然,秦朗牵过小时候的弟弟,从前更是经常牵着宋行嘉。
除了面试那次,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没见过金世锦,每次来打理花园,对方好像都在二楼吃烟。
因为太短暂模糊, 他其实并没有准确地将那感觉抓住。但只要存在过, 就必然在心里留下过一点痕迹。
他微微一愣,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不由自主跟着对方走了。
大哥,稳住
秦朗下意识松了口气, 将自己那只被握的手, 放在身后, 轻轻握了握拳头,但手上那种不属于自己的温热感,却仿佛还在。
有点尴尬,有点奇怪。
因为自觉地开了一点窍,秦朗欢喜地睡了过去,摩拳擦掌等明天那场感情戏。
他也知道这是对方帮助自己找感觉的方式。
然后脑子开始有点乱了。
男人之间是不牵手的。
心脏好像又跳得有一点点快了。
翌日傍晚, 还是金公馆的花园洋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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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了
这场约会很简单, 在维港散了散步就回了酒店,用宋墨的话,循序渐进慢慢来。
其实秦朗觉得没距离,宋墨也挺美的。
而今天开始,宋墨不再跟他一起睡,这是为了保持一点距离。
洗漱完毕,他躺在偌大的床上,因为难得自己一个人睡, 竟然还生出了一点罕见的孤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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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90章
想到衣兜里刚收到的钱,他不由得又想起这座洋房的主人。
已经来金公馆一个月, 眼看着这小花园, 在自己打理下,散发出一派春意盎然,林文恒不由自主伸出一股成就感。
但现在这个二十八九岁的男人,并不是十岁的宋行嘉,而是影帝宋墨。
很难确切描述,但他知道应该就是那种感觉。
:走,我们去那边看看!
尤其是刚刚已经成功脱离了大哥这个身份,现下被对方这样牵着,一时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宋墨牵着秦朗的手, 走了十几米,在对方脑子还在混乱如麻时,已经轻描淡写松开。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还莫名有点酥酥麻麻。
他想的是今晚在维港,与宋墨对视以及牵手时,心中闪过的刹那感觉。
秦朗正在努力回味刚刚对视时,那一闪而过的感觉,手忽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
他刚刚从张叔手中拿到工钱,整整三十元,除了下个月的生活费,或许还能省出两块钱为几个弟弟妹妹买一些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