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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来酒店

时机恰到好处,简直像是瞌睡的时候正好被人递了个枕头。

程欢立马问:我能得到什么?

沈知南想了想:钱,还有名利。网红也有一线和十八线的区

我的职业是演员。

程欢打断他。

演员是事业,网红大多不过是流量选出来的小丑,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她在这个问题上有自己的倔强。

沈知南顿了下,嘲讽地笑出声。不过他也没说什么,敷衍的妥协:嗯,演员。

于是程欢就答应下来。

两人签了份合同。

沈知南作为甲方,总体来说还算好伺候,出手也大方,一个月给程欢开的报酬是她月平均工资的十倍还多。

他的要求很简单,只有三条:温顺听话、随叫随到、在人前要装作不认识。

温顺听话。

白纸黑字地写在合同上面,程欢犹豫了下,还是没把包里提前准备好的体检报告拿出来。沈知南看了一定不会高兴。

他年纪轻轻就光鲜亮丽的,看起来也没有不太聪明,应该也不至于把自己搞到得性病吧?

程欢充满狐疑地悄悄望了沈知南一眼,却不想惹恼了他。

这个男人敏感地要命,也懒得遮掩,直接将厌恶写在脸上:收回你的视线。

程欢立刻垂下眼,安安静静坐在对面,模样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沈知南心气儿还是不顺。

对面的女人长了张漂亮的脸蛋,娇媚明艳,又因为年轻,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里也算是数一数二。但却其实并不是沈知南的菜。

他喜欢清纯柔弱的姑娘,干净的像白纸,纤尘不染。而不是像程欢这样,就算敛起眉眼,灵魂里都写着贪婪。

可偏偏这女人的胎记像她。

真是恶心。

沈知南受不了似的,突然站起来,程欢在背后叫住他:等等

程欢在称呼上稍作犹豫,选了个中规中矩的:老板。

她一双眼睛殷切地望着沈知南,表情几乎是天真地发问:昨天我衣服掉了的事上热搜了,能帮忙撤下来吗?

看,还什么都没付出,就已经开始索要利益了。

沈知南心中鄙夷,头也不回:可以。

*

沈知南团队的办事效率很不错。

仅仅一个晚上,有关十八线小明星慈善晚会艳照门博眼球的话题就悄无声息地从热搜二十几位撤了下去,再没激起半点风浪。

有句话说的很对:互联网没有记忆。

甚至从始至终,程欢的名字都没在这条丑闻里后出现过。

程欢有点开心,又觉得有点难过。

半个月后,《桃花漫漫》剧组找上了程欢。

这是程欢签合同那天提的要求,她并不意外。

《桃花漫漫》也是个小成本网剧,和程欢之前演过的那些没任何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之前五年程欢都在跑龙套演尸体,这次她是女主角。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只是有一点让程欢不安。

沈知南帮她摆平了丑闻,大手笔地送资源,一个月花费将近六位数的费用,却一次都没有开口索取。

这很不对劲。

拍戏很累,但程欢一有空闲的时候,就总忍不住想,沈知南是单纯地把她忘了,还是有别的阴谋?

疑神疑鬼对自己是种折磨。

所以,后来沈知南第一次找程欢上床的时候,她非但不厌恶排斥,甚至有种终于来了的如释重负感。

那是在严寒冬天里绝对算得上风和日丽的一天,一起搭戏的男主角有点感冒,所以程欢也早早收工。她泡了个热水澡,正敷着面膜的时候,接到了沈知南的电话。

沈知南的声音很好听,低沉磁性,常带着种名贵瓷器的独特质感,但现在,他嗓子哑的厉害,腔调里是微醺的朦胧。

他喝了酒。

景阳国际酒店,过来,现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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