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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新朝》作者:三

文案:

三年前,新科状元沈雁清被婚,迎娶阁首辅幼纪榛为男妻。

一个是琼枝玉树的天之骄,一个是脑袋空空的漂亮草包,天与地、玉与泥的结偶,成为京都的大笑话。

纪榛知晓沈雁清瞧不起他,京中权贵弟也暗中取笑他。

自幼疼他的兄劝言,“你与他并不登对,何苦求?”

跟他有娃娃亲却被悔婚的小侯爷怒嘲,“你以为我稀罕与你的婚约,你不过是城中笑柄。”

素有玉面狐狸之称的三殿也私讽他不自量力。

纪榛无畏言蜚语,执意与沈雁清完婚。

新婚当夜,他只等来沈雁清“好自为之”的四个大字。

纪榛以为终有一日沈雁清会被他的真打动,可还未等他梦成,纪家突遭变故。

父亲病逝、兄狱,金尊玉贵的小公沦为罪臣家眷,人人都可踩他一脚。

为救兄他愿与沈雁清和离,可记恨他的沈雁清却反常地不肯应承。

与此同时,他也从兄中得知,三年前险些令他丧命的刺杀是自沈雁清之手

他再不敢自作多

tips:

1沈雁清 x 纪榛,1v1

2狗血文,大量修罗场

3 伪万人嫌,真真真万人迷

4 先婚后

标签:狗血 he

第1章

末细雨如丝,滴滴答答起,有筑巢的归燕衔着草从坠着珠的黑瓦屋檐飞过,悠哉地停在尖尖的檐角歇息。

“让开!”

一声清脆的呵斥打碎闲适的午后景,惊扰了屋上燕。黑燕拍打着的翅膀跃濛雾里,甩的一滴渍打在从院里冒来的油纸伞上。

之人穿一袭藕紫锦袍,腰坠叮当响的玉环,佩银丝线勾勒的香,脚踏一双工艺繁杂的月牙底短靴,啪嗒——踩在小坑上,了鞋面,他却浑然不在意,只撑了伞转皎白的领和被雾气打睛。

少年约莫弱冠的年纪,肤白红,在这雨中犹如一株新绽的,最最好颜

此时他微微抬着凌人的骄恣,目光在阻拦他的几个侍从上转了转,薄怒:“谁再敢拦我,拉去打板。”

侍从面面相觑,皆不敢贸贸然上前。

前人是当今阁首辅的幼纪榛,父亲权倾朝野,兄不到而立已位居吏侍郎之位,如此显赫的家世,便是当今的皇也要给几分薄面,何况他们只是区区的仆?

倘若说有谁能治得了这千尊万贵的小主,怕是只有这间书房的主人沈雁清了。

可他们家的沈大人却一大早冒雨上朝至今未归。临去前嘱咐过没有他的允许谁都不可书房,便是为他妻的纪榛也是同样的待遇。

说起沈雁清和纪榛的结合,更是京都至今为人津津乐的笑事一件,此暂且不论。

纪榛可不侍从的难,他想要的事从来没有人能拦得住的。见侍从不说话,随手将油纸伞丢去,抬步往书房里走,抛一句,“不准告诉沈雁清我在里。”

“少夫人,使不得”

纪榛充耳不闻,开门关门的动作一气呵成。外的侍从急得团团转,可又不敢真的将纪榛“请”来,只能拿着油纸伞在院里唉声叹气。

不多时,只剩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声。

今日无,屋很是昏暗。纪榛并未烛,随手拍去衣衫上沾染到的珠,在书房巡视起来。

沈雁清不喜他来书房,但他还是找借来过几次,每次来都待不到一刻钟就被沈雁清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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